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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的藍綠立委總質詢時有問錯官員的、有矯正官員發音的、有公布私下談話錄音的、也有公開讀選民感謝信的。看到這些報導,一般的初步反應是感歎立委又再作秀、不務正業。但是換一個角度看,國家的政務紛雜,這次會期新科立委剛忙完選舉,還沒機會聘請助理、用功準備,又背著社會的高度期待的壓力,上任後第一件事卻是媒體拭目以待的總質詢,不出狀況是奇蹟。毫無疑問的,這些出狀況的立委會檢討自己。但更重要的問題是:這些有志為公服務、求好心切的立委們,為何會出狀況?
台灣憲法賦予立委質詢權主要是針對政府的施政方針、公共政策及大眾關切的議題,讓立委透過「詢問」的方式,來了解國家的需要,辯論政策,然後調整或制定公共政策。但是立法院行使的各項職權,除質詢權由立委員個人行使外其餘均須經過院會為最終之議決,立委就自然而然的利用媒體注意的總質詢爭取曝光的機會,提高知名度,也藉此對選民有所交 代,爭取連任的機會。
現行的總質詢為了避免政府官員「問東答西」、「答非所問」、「避重就輕」,採用「即問即答」的方式。在一來一往之詢答過程中,政府官員確實很難矇混過關,但容易爆出火花。而且大部分立委沒事先給議題,官員必須猜題。在質詢議題本身及過程中,立委們為了媒體曝光常只猛搶鏡頭故意火花四射花招百出,卻不用功,經常使質詢內容流於瑣碎,甚至荒腔走板。議場成為馬路邊的賣攤。對了解國家需要、辯論政策及形成共識毫無助益。導致立法院的形象每況愈下,被視為國家的亂源。
但是立委們並不是不知道如何「質詢」。立委們在委員會的質詢,其表現與效率一般的評論認為缺失不大。針對作秀的弊病,立院首先必須改進總質詢的方式。台灣的學者對此已有不少的建議。例如:縮短院會總質詢時程;適當管制媒體採訪質詢;質詢問題必須兩天前提出或先進行書面質詢,如果對書面答覆不滿意再進行口頭質詢與答覆;將總質詢限於政策的說明與辯論,且由黨團代表質詢,等等。
但是良法美制若由素質低的人來運用,仍然無法發揮良好的效果。一位善於作秀的前民意代表就很坦白地對筆者說,他學識能力都不夠,不作秀拿不到票。所以要提高台灣的立法效率,必須先提高立委本身的素質。要達到這目的方法之一是,以立委開支透明化來使以「利」為己任的立委改變成良委或知難而退,同時降低其他立委「迷路」的誘因。
以國會助理為例。國家的政務紛雜,每項政策都涉及專業領域,立委問政要能深入核心,絕非易事。有足夠專業熟悉各領域政策法案,並且充滿熱情的國會幕僚,是立委問政品質的關鍵。也因此公費助理的名額從1985年的一名增加到現在的八到十四名。但許多立委卻聘任自己的親友或司機為其助理,甚至還有掛人頭的領錢助理及企業包養的助理。換言之,助理費最後還是進了立委的口袋。而且這只是冰山的一角。
立委薪資比照部長待遇,名目薪水及年終獎金每年超過兩百四十萬元。還有許多額外的「補助」,如助理公費;助理加班費;助理年終獎金;國會外交費;國外考察旅費;另外還有文具費、電話費、汽油費、餐費、健康檢查費、實報實銷的交通費、研究室租金補助、高速公路通行費以及立法研究補助等,名目之多令人瞠目結舌。國庫一年要支付每位立委近約九百萬元。一年九百萬元很多,認真的立委雖是不夠用,但是台灣大多都認為:大部分的立委把這些補助金當作變相的津貼;只有少數的立委會按照補助的目的用錢,或只用真實的收據或文件報銷,不公款入私囊。
這點,美國國會的制度可做台灣的借鏡。美國國會每個議員每年都有辦公費預算。議員可以靈活運用預算,但必須遵守很詳盡的國會內規的規定。每筆支出都必須與議員的職務有直接關係,不得私用或做競選費用。也不得僱用近親。每年剩餘的預算可以挪到次兩年用。再有剩餘的就回歸國庫。此外,所有的詳細帳目,包括助理與員工的姓名與薪水,都必須向國會申報,由國會每季公布,任何人都可上網查看。
立委開支透明化,是選民監督立委是否認認真問政、是否浪費公帑或公款私用的重要工具。從立委如何使用辦公費,可以評估立委是否認真問政,看出立委問政的重點。公眾的檢視讓立委的「圖利」難以遁形。進而棄莠存良,提高立委素質,並帶動立院與縣市議會的進步。
台灣社會對這屆立委的期待很高。雖然有新科立委出狀況,這些狀況主要源於立院運作的既存弊病。作秀與公款私用只是其中之二。非國民黨的立委首次拿到立院的絕大多數,深盼立委們能堅守理想抱負及對選民的承諾,摒棄「權」與「利」的誘惑,及早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,改變立院體質,提高立法效率,才能不負眾望。